长春市东方节奏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40596119817
法定代表人:
于莉莉
经营范围:
教育辅助服务(不得从事教育培训);音乐艺术交流与发展活动的组织、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发布、制作(不含灯箱、牌匾广告制作);乐器的销售与维修;文化信息咨询;婚礼庆典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教育项目研发和推广、教育软件研究开发及技术推广服务(不得从事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信息服务);教育信息咨询(不得从事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信息服务);群众文化活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42号长影景都2期5栋5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