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骏时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6575014139W
法定代表人:
张传烟
经营范围:
1、研发、加工、销售:电子产品、包装材料、纸制品(不含印刷品)(加工限合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经营);2、批发、零售:防静电产品、光电产品、金属材料(不含贵重金属)、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橡胶制品、化学仪器;3、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注册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8号金海湾财富中心3号楼A栋301室A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