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大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67054006889
法定代表人:
孔宇峰
经营范围:
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设计;室内环境治理;其他未列明居民服务业;其他日用品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贸易代理;其他工艺美术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其他未列明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注册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10号531室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