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达旅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MABX2C4P08
法定代表人:
李素梅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杨桥路11号中闽大厦B座第十一层10室-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