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丽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522MABNC2MJ4K
法定代表人:
李正宇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范围:餐饮管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酒店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格兰丽都34号楼3至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