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灵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81MA76NLMG98
法定代表人:
王路琳
经营范围:
其他住宿业;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外卖递送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物业管理;餐饮管理;礼仪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农副产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艺术品进出口;艺术品代理;文艺创作;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城区街道灵州盛会影视基地A1-109(自主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