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娃明星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5527574827
法定代表人:
肖海波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艺术考级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面向家长实施的家庭教育咨询服务;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招生辅助服务;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娱乐性展览(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27号省新华书店第三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