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湖昌达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6714570360
法定代表人:
韩宝韫
经营范围:
甲苯、天然气[富含甲烷的](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粗苯、石脑油、甲基叔丁基醚、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甲醇、1-戊烯、2-戊烯、异戊烯、1-壬烯、2-壬烯、3-壬烯、4-壬烯、壬烷及其异构体、石油醚、环辛烷、异辛烷、环辛烯、异辛烯、正辛烷、异戊烷、环戊烷、正戊烷、新戊烷、环戊烯、双戊烯、液化石油气(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乙醇[无水]、乙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硝化沥青、煤焦油无储存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福芳商务广场1-3、4-10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