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舟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21MA7KG76F5C
法定代表人:
刘宏旗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卫生管理(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交通设施维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打捞服务;水污染治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集贸市场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京珠高速西、潇湘路北、蟠龙路南湖南金鹰机电大市场六区02栋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