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兔文化传媒工作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7MA1J14DH4R
法定代表人:
沈孔慈
经营范围:
影视文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影视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影视剧策划及咨询,舞台场景造型策划及布置,影视投资,文学创作,音乐创作,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创意服务,翻译服务,公关活动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各类广告,影视动漫设计,游戏软件研发,图文设计制作(除网页),影视布置道具设计,影视器材、服装、道具租赁(除金融租赁),工艺礼品、玩具设计、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北松公路4915号16幢(上海影视乐园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