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光同程(北京)文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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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梁佳旭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文艺创作;文具用品零售;图书出租;电子出版物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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