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加室内设计工作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MA1JTNPY4J
法定代表人:
彭自群
经营范围: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展台设计、搭建,舞台灯光设计,灯光设计,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设计,家具设计,空间艺术设计,市政工程,水暖电安装作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园林景观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网站建设,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66544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