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娜一加餐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75RU21R
法定代表人:
屠春娜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洞庭路与解放路交口万海购物中心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