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乐本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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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任亚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票据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影发行;电视剧发行;音像制品复制;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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