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春椿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辽宁大连第十一分公司于2024年成立,法定代表人孙福春,公司地址是: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08号-32。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生活美容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针纺织品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