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峰和石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4L449431930
法定代表人:
宋昌琪
经营范围:
设计、制作、销售:石雕工艺品;石材墓碑设计、加工、安装及销售;加工、销售:建筑用石;园林景观设计;建筑材料销售;种植、销售苗木;养殖、销售家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设计、制作、销售:石雕工艺品;石材墓碑设计、加工、安装及销售;加工、销售:建筑用石;园林景观设计;建筑材料销售;种植、销售苗木;养殖、销售家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泰兴镇新店子社区10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