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金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2820768289043
法定代表人:
田志峰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娱乐性展览;电影摄制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租借道具活动;文艺创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礼仪服务;广告发布;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娱乐性展览;电影摄制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租借道具活动;文艺创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礼仪服务;广告发布;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灵宝市金城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