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市政工程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425720738951Y
法定代表人:
张风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注册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城齐顺大街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