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赫松木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83MA1BD4AM4U
法定代表人:
赵永莲
经营范围:
铅笔板加工,铅笔制造、销售,木材经营,原木、木材销售,粮食、大豆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的决定规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的决定规定需要审批或许可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铅笔板加工,铅笔制造、销售,木材经营,原木、木材销售,粮食、大豆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的决定规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的决定规定需要审批或许可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注册地址:
尚志市元宝镇杨树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