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河城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5215646031495
法定代表人:
马壮
经营范围:
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清河城村前西街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