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0088958685X
法定代表人:
张家玲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07号5门、6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