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耀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张洪兵
经营范围:
市政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电安装、金属门窗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建材(不含木材)、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市政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电安装、金属门窗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建材(不含木材)、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朝阳大街15号商业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