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3223221467827
法定代表人:
罗鹤婷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住宿、餐饮、足疗*)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住宿、餐饮、足疗*)
注册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市东湖街道办事处振兴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