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艺之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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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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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文艺创作与表演、艺术考级、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及策划;教育信息咨询(不包含学校、幼儿园及托幼机构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其他文化教育活动);会展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摄影服务;图文设计;广告设计、发布、代理及制作;销售:书画作品(不含出版物、文物)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文艺创作与表演、艺术考级、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及策划;教育信息咨询(不包含学校、幼儿园及托幼机构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其他文化教育活动);会展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摄影服务;图文设计;广告设计、发布、代理及制作;销售:书画作品(不含出版物、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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