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宏大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5230950241785
法定代表人:
冯振国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机械、环保设备、空气净化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生产销售及安装设计,经销液压支架、千斤顶、液压阀件、煤矿电气及矿山煤矿机械配件供应,金属表面处理、电镀产品销售,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机械、环保设备、空气净化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生产销售及安装设计,经销液压支架、千斤顶、液压阀件、煤矿电气及矿山煤矿机械配件供应,金属表面处理、电镀产品销售,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经济开发区电镀厂房(玉山路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