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连大建筑设计研究院长春分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2MA1553DH09
法定代表人:
倪晓燕
经营范围:
在大连大学连大建筑设计研究院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其经营范围不超过大连大学连大建筑设计研究院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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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西,南湖大路南万晟商务花园4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