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明之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4MA4L0M329B
法定代表人:
任继春
经营范围:
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路灯、太阳能光伏系统及设备的研发、销售及安装;电力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机电设备、电力设备的销售及安装。(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路灯、太阳能光伏系统及设备的研发、销售及安装;电力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机电设备、电力设备的销售及安装。(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唐河村6组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