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隆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423455165071H
法定代表人:
李红星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及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险箱服务;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及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险箱服务;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注册地址:
宁夏固原市隆德县城解放街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