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宏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21MAED1NQB8D
法定代表人:
张春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灌溉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灌溉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宁夏永宁县李俊镇宁化中心村5-109号